婚姻合同中必須包括的一些內容
根據房地產登記和文件說明,婚姻合同中必須包含一些內容
它們之一可能是可用的,一部分或一部分是可能的,或者全部都可用。不可用並不表示合同無效
商定誰有權擁有動產。
-配偶同意在離婚或死亡的情況下誰有權使用婚姻住房。
-證明配偶沒有法律和法律障礙或某些需要預防婚姻的疾病的證明,例如精神錯亂,癡呆,麻風病和艾滋病。
-聲明丈夫未經其書面許可不得與另一名婦女結婚。
-未經妻子同意離婚的妻子必須支付一定數額或定期工資。
-同意可以授權妻子離婚。
-由丈夫代理人簽署的婚姻合同必須包括結婚年齡和其職業以及妻子或其監護人的聲明,聲明她知道丈夫的狀況,但該協議不包括禁止分析或禁止清真的條件。
在埃及的外國人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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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記錄埃及的外國婚姻
埃及必須有外國結婚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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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埃及進行外國結婚所需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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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錄與外國人的埃及婚姻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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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2020-01-20 18:26:39.